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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陽孜再玩書法

金玉良言董陽孜作品展金玉良言董陽孜作品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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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.藝與書藝

發表時間
2012.7.4
文章出處
中國時報

文|漢寶德

書法,是以文意表達為主體的優美字跡。藝術,是以隨心表意為內容的創新形式。董陽孜使用傑出的技法,放大畫幅,表現出現代的美感,是非常聰明的發展方向。她丟棄了文字的訊息性,把它們肢解為筆墨形式的組合,變成具有美感的藝術了!


過去十年間,為了提倡書法藝術,曾在人間副刊寫了幾篇文章,試圖闡明書法之為藝術的一些特質,並曾在四年前於宗教博物館辦理書法展時,收在當時出版的「寫藝人間」圖錄的後面。恍然間幾年過去,原沒有打算再提筆說書法了。近幾天,董陽孜的書法展在媒體上大量傳播,很為她高興。當年我為她寫文章推薦,如今她已是書法的領袖,對台灣的書法界實為一大鼓勵。可是有些朋友在報紙上看到她的作品「獨樂樂」,感到迷惑不解,希望我說清楚些。既然報上已有幾位專家的宏文說明作品的價值,實在沒有我再插嘴的必要。一定要說,只有一個角度可以說幾句話,那就是書法與藝術的關係。

書法、藝術原是兩回事

書法是一種藝術,這一點在中國文化中是受到肯定的。可是書法是怎樣一種藝術卻未經深究。


書法與繪畫間的最大差異是什麼?「書」是文字,當開始,與藝術毫無關係,是為傳達訊息而產生的。而繪畫,自創生就是為了精神的滿足。是這個原因,我喜歡把書法稱為書寫,因為這才是它的本源。因此要正確的認識書法,要先了解書法與藝術原是兩回事。


書法怎麼會與藝術扯上關係呢?因為書寫作為一種文明生活中必要的行為,文字乃是文明的紀錄,所以寫下的文字必須考究美觀。全世界各大古文明留下來的文字都端正、優美,為後世留下高貴的印象。書法因此與衣、食、住、行一樣,成為高貴生活的一部分。用手書寫,與語言談吐、舉手投足一樣,必須經過必要的訓練與教育,才能達到溫文、優雅的境地,受到同伴們的尊敬,因此書寫是徹頭徹尾的生活藝術。


以書寫的評價來看,美觀與高貴並不是最重要的目的,把文字表達清楚,使觀者不會誤解,而且能接受到正確的訊息才是最重要的。所以好的書寫都有「表情」,與文意相合的表情。所以我曾以書法的「形、情、意」寫過文章,分析過書寫的精神內涵。這一點並不是中國文化的獨創,全世界的主要文明對文字的書寫都有同樣的要求。西方社會是如此,東方各國何嘗不是如此。


純藝術,如同繪畫,就不是如此了。它不是為傳達具體訊息而作,只是畫家心象的呈現。在某一文化、某一時代裡,其藝術常常有一定的共同語言,共通的價值判斷標準,使藝術品可以流傳在社會上,為大眾所欣賞。廿世紀中葉曾流行一句名言,「媒體就是訊息」。媒體包含各種藝術形式在內,訊息就是共同語言所傳達的意義。這是說藝術自然有其時代的意義,雖然可能只是一種符號,一種象徵。反過來說,如果沒有這種訊息的價值,這藝術的創作缺少了文化內涵,也許就沒有什麼價值了。


自以上的討論可知,藝術不只是美的造物,也是具有文化訊息的媒體。而書法在美的要求之外,還是常有具體訊息功能的符號。兩者之間有很大的距離,只有在形式美感的要求上是相通的。


中國人為什麼把書法視為第一藝術呢?因為中國是一個重視詩文的民族。我們的古人從來不承認職業畫家是偉大的,只有文人畫家才受到尊敬。也就是當繪畫在闡釋詩情的時候,才被認為是有價值的。可想而知,在這樣的價值觀的社會中,文字才是核心。由於書法是文字的書寫,所寫內容非詩即文,所以就有屹立不搖的地位。由於這樣的文化背景,中國不但有「書畫同源」之說,而且在精神上以書代畫是理所當然的,書寫既然是讀書人的基本能力,中國家庭的飾物就以書法為主了。

破繭而出的書法家

這一些當然都是現代化之前的情形了。西方藝術到了二十世紀有了根本的改變,就是把共同語言的內涵逐漸改變為藝術家個人的語言,也就是強調了個性的發揮。藝術品開始很難被社會大眾所了解了。但是在二十世紀中葉以前,尚有一個原則是共通的,那就是美感。也許你不知道他在表達什麼,但畫面是美的,可以蘊自詩的想像,這就足以感動你了。這就是抽象藝術被接受的主要原因。


也就是在這樣的思維中,董陽孜把傳統書寫發展為藝術,我在旁邊敲邊鼓的原因。誠然,把中國字寫大,利用筆墨本身的力量,呈現文字之美,把中國各種字體的積藏發揚光大,實在是藝術創作的一條捷徑,又可以向傳統文化致敬,何樂不為?可惜的是,我們第一流的書法家仍然固守傳統形式,在反覆鍛練書法師承的窄巷裡轉不出來,以能當眾揮毫自傲。


董陽孜是第一個破繭而出的書法家。十幾年前,在她的市立美術館的展覽畫冊上,我已經把這個觀念以「書與畫」為題寫得很明白了。她使用傑出的技法,放大畫幅,表現出現代的美感,是非常聰明的發展方向。可是,不經意地,她離開書法,進入藝術的領域了。


這些年來,她一直宣揚書法藝術,但是沒有人回應。原因是她已脫離了書法而不自知。試想為什麼她的作品為外國人欣賞呢?為什麼她的支持者以建築師為主呢?因為她已丟棄了文字的訊息性,把它們肢解為筆墨形式的組合,變成具有美感的藝術了!不必知道其文字的內涵就可以欣賞,就是純粹的抽象畫,所以才能跨越文化的界限。而建築師與室內設計師大多不懂詩文,只知空間美感,夠大尺寸的作品可以提高室內空間的美質,並不在乎其文字的涵意。因此她這些年來寫字越來越自由,越不在意文字的原形與原意了。


我說這話沒有負面的意思。這是她選的路,也是成功之道。很多造詣高深的書法家沒有走上這條路,不免與時代脫節。但卻保存了傳統文人的精神。何者為貴是自己的選擇。我自己暇時也以書寫自娛,但卻堅持文字的完整性。我也曾嘗試在文字辨識無虞的情形下,突破傳統形式的藩籬,變成一幅畫,發現是非常困難的。對不識中國字的外國人反而比較容易,因為每個字本來就是一幅畫嘛!中國人看字不免與名家的字「體」比較,又不期然的回到傳統書法的評斷標準了!


不久前董陽孜作過一個展覽,是用她寫大字時作廢的作品,裁成長條,只見筆飛墨舞,不見字形,經適當排列後展出。這雖不再是書法展,卻是一條繪畫的創作途徑,是以筆墨之美為訴求的。有些人不贊成,都是以傳統書法觀點論斷,以抽象藝術美感論有何不可?我看了那個展覽才覺得董陽孜正式進入畫家的領域了。


由於這樣的認知,我對她的書法沒有什麼可以表達了,因為作為藝術家,她實在不必再理會太多文字的原形與原意,直接的隨意的表達就可以了。尤其是藝術的觀念到了上世紀末,如脫羈之馬可以隨便奔跑,不再有什麼文化的、傳統的限制,共同語言就徹底解體,連美感都在被清算之列了。這是一個新天地:我倒很想知道,作為一個自許有成的書法家,她打算把自己帶到哪裡去?

創新無「法」的書藝形式

至此,我覺得有必要再次強調兩個名詞的不同。


書法,是以文意表達為主體的優美字跡。

藝術,是以隨心表意為內容的創新形式。


那麼究竟有沒有一種書法藝術呢?可能是存在的,夾在這兩者之間。近年來我常思索這個問題而難得其解,覺得也許可以找到一些關鍵的要素。有些朋友希望自日本的書道中找思路。這是不可能的。因為書道是很好的名詞,充分說明了日本書寫的精神,它甚至不是中國的書法。因為書法中各門各派的共通特色,字跡的美,是日人所不在意的,他們要的是禪意。


我發現晚清的書家放棄了流暢、優美的帖學,轉而向古拙的漢魏碑刻中尋找,使我感到這正是書家在藝術的領域裡開拓的第一步。他們既希望抓住書法的原始精神不放,又希望有自由表達的空間。可惜的是,他們在找到自己喜歡的表達方向之後,就創造了個人獨有的風格,一生不再改變。書法與藝術之最大分別就是文字是不變的,但繪畫的每一張都有不同的面貌。風格對於書法可以彰顯書家個人的面貌,但也容易形成表現的藩籬,失掉新創的契機。這就是書家喜歡當眾揮毫,又為藝術家所不屑的原因。


丟掉形式的風格,追求自由表現的美感,就是把書法一詞中的「法」字丟掉,換上一個「藝」字。這樣以來書寫的美感固然仍來自形式,但自意出發,形式美就有了情的著落,可以當藝術品看,而不失書寫的精神。


自這樣的解釋看今天的書寫字,會覺得書法家很多,書藝家卻寥若晨星。進入藝術境界的董陽孜雖然走得轟轟烈烈,已名聞天下,卻也很孤單。


朋友們對她近來展出的作品,特別是在報上再三出現「獨樂樂」有所不解,實在是因為大家仍以書法家的角度去判斷,沒有跳出書與法的範疇。因為她的作品是繪畫,不再是「書」,因此自字形上大家已不能辨認。既丟開了傳統字形,又不追隨前人的筆法,所以已無「法」可言。那是她獨創的藝術形式,雖然其根是來自中國的筆墨。至於這幅畫是美是醜,乃觀者個人的判斷,當代藝術家已不在意了,我們還是把發揮的空間保留給她吧!